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召开时间:二〇二五年四月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友林路55号二楼报告厅三、会议程序(一)主持人宣读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人数,long8唯一官方网站宣布股东大会召开。
4.1.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4.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9.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10.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11.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2.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3.听取《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三)投票表决(四)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计票(五)宣读表决结果(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七)宣布现场会议结束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工作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6.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共同维护会议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9.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10.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
13.3.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14.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
15.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16.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5.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江航运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的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六、拟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在会议前于大会工作组领取登记表格,填写后交与大会工作组工作人员,由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
七、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八、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禁止拍照、录音录像,对违反会议秩序的行为,现场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各位代表:2024年,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航运”、“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履行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保证了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同时,积极领会贯彻新“国九条”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聚焦主业,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一、2024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2024年是公司初登资本市场,开启新征程的第一个完整年度。
公司董事会秉承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紧扣公司战略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勤勉履职、科学决策,带领全体船岸员工砥砺奋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4年度,公司集装箱总箱量为239.34万标准箱;营业收入59.70亿元,同比增加13.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1亿元,同比增加37.45%,净资产收益率12.24%。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2024年度董事会建设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认真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时研究和决策重大事项;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职,不断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规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范运作能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构建良性互动机制,在资本市场传递企业价值。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线项议案(含通报议案),主要包括: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募集资金相关议案;财务决算、年度预算、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执行及预计情况等财务内控相关议案;选举公司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等董事、高管相关议案;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事务所聘请相关议案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制度修订等其他重大议案。
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公司规范治理情况2024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履行职责及会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会委员的专业优势,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充分讨论、分析与研究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为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2024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预算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
专门委员会根据其职权范围分别对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预算与决算、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计划、选举公司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目标与结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等事项进行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了讨论与审议,充分发挥审核和把关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4年度,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创造条件,组织独立董事进行国内网点工作调研,公司现场交流,三名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均超过十五日。
独立董事以现场工作为抓手,加强与公司就经营、财务、内控等方面的沟通交流,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指导与建议。
2024年,公司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专门会议形式审议了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
(五)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议案11项。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确保了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参与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有效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稳健发展。
1.落实公司2024年度预算根据股东大会确定的预算目标,2024年度,公司实现集装箱总箱量239.34万标准箱,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70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108.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1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167.32%。
2.续聘审计机构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其继续承接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其报酬。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实际支付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02.30万元(含税)。
3.关联交易事项开展公司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情况进行追加。
202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市场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年度及中期利润分配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致力于为股东提供稳定且可持续的回报。
公司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2.87元(含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红利1.10元(含税)。
公司通过实施年度及中期分红提高了分红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六)募集资金管理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规定,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利用募集资金及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各项工作。
2024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收益及使用效率;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保障后续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集装箱购置及智能化船舶改造募投项目有序实施,年内完成20,000TEU集装箱建造及7艘船舶智能化改造。
公司高度关注市场并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基于谨慎态度,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地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七)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度,公司共计完成42项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并完成了公司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外,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并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愿性信息披露,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等内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容进行自愿性披露。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始终聚焦主业,坚守品牌战略,坚持以稳定的经营业绩和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长期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建立良好有效的沟通机制,根据定期报告发布情况,以视频、文字等多种方式举办业绩说明会,解读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积极回应投资者的关切。
公司以畅通多元化的投资者交流渠道构建良性互动机制,积极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同时,公司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积极互动,指定专人负责接听投资者来电和回复邮件,及时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率达100%,及时、有效、合规地回复投资者提问,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畅通了投资者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渠道。
三、2025年公司工作展望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long8唯一官方网站面对外部环境的复杂变化和市场竞争形势仍充满不确定性,公司将把握发展大势、坚定发展信心,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努力化解不利因素,努力把积极因素转化为发展实绩,为全面完成公司年度目标任务不懈奋斗。
同时,进一步深入贯穿落实新“国九条”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推动公司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的稳步提升,积极传递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增强价值实现和市场认同。
公司将锚定“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保障投资者权益”的目标,推动公司价值与投资者利益的双向赋能;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和投资者,保障股东权益实现长期价值。
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要求,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深化公司治理提升,构建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颁布进度,在相关规则生效实施后进行《公司章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修订和监督机构调整。
同时,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下指导公司着力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四是落实投资者回报体系,践行共享理念。
公司将遵守章程,综合考虑经营情况和投资计划等资金需求,稳步、有序地推进分红工作,平衡好股东的当期回报和长远利益,提供稳定且可持续的股东回报;五是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互动效能。
公司将继续通过多渠道、多样化的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倾听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建议与意见,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品牌形象。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行使监督职能。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按期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公司各项主要提案,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工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认真履行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职责,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完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薪酬情况等相关机制的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及审议事项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1.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9项议案,包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2.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3.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项议案,包括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3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2024年12月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监事会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监事会列席董事会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一届十七次、一届二十次、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阅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一届十八次、一届十九次、一届二十一次、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充分发表了监事会意见和建议。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重要事项发表的意见(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运作程序规范,决策科学有效,董事会作用充分发挥,董事会成员能够正常履职;公司管理层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在履行职务时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忠实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并审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审计报告,对公司经营风险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经审计后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情况监事会认线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三、监事会对公司其他监督事项的检查监督意见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监督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三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各位股东、各位代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于2025年4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四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公司编制完成了2024年度决算报表,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现就锦江航运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2024年受世界经济温和复苏及供需关系的影响,亚洲区域航运市场整体呈现回暖态势。
公司上海-日本线、上海-两岸间航线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市场第一,为公司经营业绩提供支撑。
同时,得益于公司加大对东南亚航线的开拓布局,持续复制精品航线服务理念,在该区域航线业务实现量价齐升,致使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增长。
主要原因在于2024年全球集装箱货运总量预计同比增长5.90%;国际集装箱船队增速虽继续保持高位,但受红海危机船舶绕航等持续影响,新增运力冲击得到有效缓解。
受供需关系影响,全球集装箱海运运费大幅上涨,中国出口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CCFI)2024年均值同比上涨65.43%。
同时公司集装箱总箱量同比增长,由于价格因素和箱量因素的双重利好,提升了公司经营业绩。
2024年,全体船岸员工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立足新起点,坚守价值定位,增强发展动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的工作思路,全力推动主业经营和改革发展,取得良好成绩。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预算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五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公司编制完成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现将锦江航运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汇报如下:一、2025年主要业务预算总目标集装箱总箱量:247万标准箱二、2025年主要财务预算总目标营业收入:61.9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亿元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预算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六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020,639,699.50元,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0,418,833.42元。
公司2024年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8元(含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94,120,000股,以此计算2024年末期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2,706,560.00元(含税),加上2024年中期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人民币142,353,200.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5,059,76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4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七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汇总,具体情况如下: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及其控制企业14,00012,880/其中: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6,5006,788/其他企业7,5006,092/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18,00017,125/其他关联人3,0001,489/小计35,00031,494向关联中石油上港能源有限公司60,00014,185业务量未达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人购买燃料和动力预计小计60,00014,185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上港集团及其控制企业56,50047,861/其中: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2,00019,775/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3,00011,901/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0001,925/上港集团4,0003,527/其他企业13,50010,733/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14,00013,233/太仓正和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6,0004,755/其他关联人3,5003,186/小计80,00069,035注: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与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实际或预计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25,00017,125预计业务量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人提供劳务增加上港集团及其控制企业16,50012,880/其中: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8,5006,788/其他企业8,0006,092/其他关联人2,0001,489/小计43,50031,494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中石油上港能源有限公司70,00014,185预计业务需要采购需求增加小计70,00014,185/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上港集团及其控制企业60,00047,861/其中: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2,00019,775/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8,00011,901预计业务量增加上港集团5,0003,527/其他企业15,00012,658/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18,00013,233预计业务量增加太仓正和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6,0004,755/其他关联人4,8003,186/小计88,80069,035注: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与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实际或预计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2025年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日存款余额不超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过人民币25亿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1.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06成立日期1988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顾金山注册资本2,328,136.526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汇路1号综合大楼A区4楼经营范围国内外货物(含集装箱)装卸(含过驳)、储存、中转和水陆运输;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航运、仓储、保管、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为国际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引水、拖带,船务代理,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港口起重设备、搬运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2.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7L成立日期2002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任海平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58号二十二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道路危险货物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国际班轮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报关业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港口服务;技术进出口;国内船舶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3.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XU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6日法定代表人刘涛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5号上海深水港商务广场A座008A室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上海外高桥五期码头以及该码头作业所需的所有辅助设施;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和件杂货装卸、中转、仓储、分送、集装箱清洗及维修、拆装箱、堆存、保管、货运站及港区运输,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4.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8Q成立日期2003年1月16日法定代表人刘涛注册资本19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5号上海深水港商务广场B座601室经营范围管理、经营上海外高桥港区一期集装箱码头以及上述集装箱码头作业所需所有辅助设施;为国内外船只提供集装箱装卸服务,以及从事港区内运输、仓储和集装箱修洗;经营集装箱中转站、货运站;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5.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成立日期2002年9月12日法定代表人刘涛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顺通路5号上海深水港商务广场5号A座006B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信息技术咨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询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6.太仓正和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C成立日期2010年4月6日法定代表人王金才注册资本452,197.32199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太仓港口开发区兴港路1号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车辆滚装服务;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为船舶提供淡水供应。
承办海运、空运、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及运输咨询业务,港口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陈岚担任董事的企业7.中石油上港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8FE2U成立日期2020年9月8日法定代表人罗文斌注册资本9,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瑞兴路58号6幢一层102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保税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仓库经营;食品销售;燃气经营;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钟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肥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木材销售;电池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无船承运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设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洗车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住房租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8.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800万泰铢注册地址No.1168/110LumpiniTower,37thFloor,RamaIVRoad,Tungmahamek,Sathorn,Bangkok10120,Thailand经营范围海运代理、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海运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等相关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蒋巍担任董事的企业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M成立日期1996年1月30日注册资本1,420,652.8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88号经营范围(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提供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十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董事长顾金山担任董事的企业(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就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基本原则为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无政府定价的,以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为依据,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公司拟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普华永道事务所”)承担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其报酬。
普华永道事务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江航运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九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根据公司董事、监事任职岗位、所承担的工作量、责任和风险等,经相应薪酬决策程序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
现将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的薪酬情况报告如下:单位:元,税前姓名职务任期(月)年度薪酬沈伟董事长09-12166,840杨海丰董事01-12/陈岚董事01-12/何彦董事01-121,477,050陈燕董事01-121,913,640方海城董事04-12301,490刘贲监事会主席01-12/范怡茹监事01-12529,360张彦监事01-12481,960庄晓晴董事长(离任)01-09/陆荣鹤董事(离任)01-031,222,974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注:1.2024年3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陆荣鹤递交的书面辞呈,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陆荣鹤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方海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2024年9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庄晓晴递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原因,庄晓晴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沈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并担任董事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万元(税前)。
公司董事的薪酬已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的薪酬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地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由“6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2艘2,400TEU型集装箱船舶”变更为“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2艘1,100TEU型集装箱船舶”,具体情况如下:一、变更募投项目的概述(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41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8,38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6,049.45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1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61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上述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金额1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115,431.45-2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87,118.0027,499.983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船舶改造项目3,500.003,180.66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金额总计206,049.4530,680.64(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未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公司高度关注市场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地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本金115,431.45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52.86%)连同累计利息收益2,940.69万元,共计118,372.14万元(具体以实施变更时银行结算金额为准),变更用于新募投项目购置“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2艘1,100TEU型集装箱船舶”。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分类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1原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6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2艘2,400TEU型集装箱船舶190,767.65115,431.45-2新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2艘1,100TEU型集装箱船舶131,400.00-118,372.14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合计115,431.45118,372.14注:考虑到利息收入等影响因素,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以实施变更时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投入募集资金,后续如有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long8唯一官方网站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原募投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投资总额190,767.6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15,431.45万元,用于购置6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2艘2,400TEU型集装箱船舶,由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满强航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近年来,受航运行业盈利改善、船舶技术更新、环保政策调整及船厂产能不足等因素的影响,集装箱造船行业维持在较高景气度区间。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8年12月。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1.《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提升亚洲区域贸易增长活力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持续深化实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不断升级、产业链向东南亚区域转移,“政策+市场”的双轮驱动进一步激发亚洲区域,特别是东南亚区域的经贸活力。
2020年至2024年期间,东盟继续保持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上述期间中国与东盟贸易总值复合增长率达10.2%。
此外,2019年至2024年日本与东盟贸易总值复合增长率达7.1%,同样呈现了较好的增长态势。
公司深耕亚洲区域市场,区域贸易量的持续增长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东南亚区域的业务布局以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模式创新。
随着产业链加速转移过程中对于供应链安全稳定需求的提升、货物结构的优化调整以及东南亚基建设施的完善,市场对于精品服务理念与需求会逐步释放,精品服务会有较大增长潜力。
2.适配运力助力精品航线嫁接,进一步增厚差异化竞争优势2019年以来,公司加速拓展东南亚区域航线布局,并铺设自营网点延伸服务触角,着力打造公司东南亚航线第二增长极。
与此同时,公司凭借东北亚航线积累的精品服务经验,在东南亚区域进行精品航线嫁接、复制,陆续打造海防丝路快航、泰越丝路快航、泰越快线等东南亚区域精品航线,通过服务模式创新在区域市场内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1,800TEU曼谷型船舶系东南亚区域航线TEU船型因为其灵活性较高,适用于东南亚区域点对点航线及东北亚-东南亚区间近程航线的运输。
本次调整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的部分船型,可满足公司在东南亚区域的航线拓展需求,改善公司现有东南亚航线的运力结构;此外,也有助于公司在东南亚区域精品航线的复制及区域间的航线联动,进一步深化差异化竞争优势。
综上,公司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募投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建设内容购置“6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2艘2,400TEU型集装箱船舶”变更为购置“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2艘1,100TEU型集装箱船舶”。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一)新项目情况1.新项目名称: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2.新项目内容:购置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2艘1,100TEU型集装箱船舶3.新项目实施主体:满强航运有限公司4.新项目投资方案和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序号船舶类型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1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93,440.0080,412.142028年12月22艘1,100TEU型集装箱船舶37,960.0037,960.002028年12月合计131,400.00118,372.14-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18,372.14万元用于购置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舶、2艘1,100TEU型集装箱船舶,募集资金如产生利息收入也可以投入到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新项目可行性分析1.契合“‘一带一路’倡议”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具备持续发展动力自2022年1月1日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为中国与RCEP重要参与成员东盟各国之间的经贸合作注入了强劲动力,东南亚也成为“‘一带一路’倡议”合作的重点和优先地区。
随着RCEP不断深化,将使其朝着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更高标准的方向演进,这也会使得RCEP成员之间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合作保持稳定发展态势,为亚洲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合作和升级奠定良好的基础。
2.精品航线服务打开东南亚增量市场空间东南亚集装箱航运市场当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市场价格竞争较为充分、市场集中度较低。
同时,该市场服务同质化较为明显,精品服务理念与需求尚未完全释放,差异化服务仍处于蓝海阶段。
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东南亚航线会愈趋成熟稳定,市场高品质服务需求会逐步释放,精品服务会有较大增长潜力。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年以来,公司陆续打造海防丝路快航、泰越丝路快航等“丝路快航”精品航线年开设泰越快线,公司东南亚精品航线服务能力已经受到行业认可。
未来,公司将不断开拓和完善航线布局,通过嫁接精品航线服务,进一步打开东南亚市场增量空间。
3.公司网点布局丰富,具备增加运力能力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航线网络覆盖面广、班期稳定,具有稳定且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稳步拓展包括泰国、越南、菲律宾及印尼等东南亚区域的网点布局,并进一步将航线延伸至印度、中东等新兴区域。
截至目前,公司已布局28个境内外服务网点,配套航线的服务网点为班轮运输服务、进出口货量揽取提供了保障,服务触角延伸的同时也将精品服务理念贯穿到境内外网点,促进公司更加高效、灵敏地应对市场变化。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一)市场前景目前,东南亚市场仍然是航运业中最好的细分赛道之一,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为该地区贡献着可观的海运增量。
与东北亚成熟型市场不同,东南亚集装箱航运市场当前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市场存量大、增速快,同时东南亚地区连接三大洲两大洋,地理位置优越,港口资源丰富,港口基础设施的便利化也为东南亚航运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强支撑。
据IMF预测,2025年全球经济增速预计为3.33%,亚洲经济增速预计为4.4%,亚洲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增速预计为5.1%。
东南亚区域继续保持较高经济增速,其中,越南经济增速6.1%、印度尼西亚经济增速5.1%、马来西亚经济增速4.4%,成为引领东南亚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源。
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2025年-2030年,东盟地区仍将保持不低于4%的发展增速,为中国与东盟之间、日本与东盟之间的航运贸易带来较好的增量。
(二)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规划和经营状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变更后募投项目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动、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项目无法顺利推进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加强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以最大程度降低有关风险事项对本项目顺利实施的不利影响。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可能涉及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一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根据2022年3月28日公司创立大会作出的决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3月27日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
鉴于第二届董事会的选举工作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过渡,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履行职责直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接任为止。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拟选举沈伟先生、陈岚女士、姜丽丽女士、吴常虹女士、陈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二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各位代表:根据2022年3月28日公司创立大会作出的决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3月27日届满。
鉴于第二届董事会的选举工作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过渡,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继续履行职责直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接任为止。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拟选举韩国敏先生、管一民先生、黄顺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锦江航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三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各位代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韩国敏先生、管一民先生、黄顺刚先生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5年4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查阅。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韩国敏先生、管一民先生、黄顺刚先生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在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进行了通报。
议案一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期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公司各项主要提案,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工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依法列 (一)监事会会议及审议事项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9 2.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3.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4.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5.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 6.2024年12月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监事会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 (二)监事会列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一届十七次、一届二十次、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重要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忠实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公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 (四)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 (五)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情况 监事会认线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 三、监事会对公司其他监督事项的检查监督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监督事项无异议。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四 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议案十一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2022年3月28日公司创立大会作出的决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3月27日届满。
根据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拟选举沈伟先生、陈岚女士、姜丽丽女士、吴常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20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2022年3月28日公司创立大会作出的决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3月27日届满。
根据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拟选举韩国敏先生、管一民先生、黄顺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韩国敏先生、管一民先生、黄顺刚先生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20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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